一枚1200萬的粉鉆戒指、一塊5000萬的綠色翡翠、5.5億現金……這些構成丁寧(鈺誠系實際控制人)送給張敏(e租寶總裁)的禮物清單。但是,這些花銷并非來自丁寧的合法收入,而是來源于e租寶投資款。警方初步調查顯示,e租寶通過虛構交易項目,并許以9%-14.6%的年化收益率吸引客戶投資。
?e租寶吸收的資金,從第三方支付平臺匯集后轉入鈺誠系控制的資金池賬戶,再轉入鈺誠系員工個人賬戶,由此丁寧可以隨意支配e租寶投資款。
?據了解,截至2015年12月7日,e租寶實際充值并投資用戶數為90余萬。第三方平臺數據顯示,e租寶累計成交超過700多億,公安機關初步查證顯示,e租寶實際吸收資金金額為500余億。鈺誠國際控股集團風控總監雍磊供述,e租寶平臺上的項目基本都是假的,假項目占比達95%以上。
?因項目虛假,e租寶投資款絕大多數并未流向項目公司。警方初步查證,e租寶投資款除少部分用于支付投資者本息外,大部分被丁寧及鈺誠系所占用。包括用于公司經營及人員工資、投資收購項目。e租寶廣告費用上億,支付給“承租公司”好處費8億多。
?另外,警方初步調查顯示,丁寧贈予鈺誠系部分高管的現金、房產、珠寶等物品價值高達10億以上。除張敏外,對于多位女下屬,丁寧動輒贈送她們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現金。
?根據鈺誠集團官網,丁寧掌控的鈺城系形成泛金融、鈺誠云商、綜合服務、高新產業等多個板塊,旗下諸多公司主要圍繞e租寶運轉。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e租寶”等鈺誠系核心公司股東系自然人股東,主要由鈺誠系高管擔任——丁寧希望通過控制高管運作各公司。
?由于鈺誠系能夠創造收入的企業很少,同時其所投資項目短期內很難產生現金流,丁寧占用e租寶投資款后已使e租寶資金鏈緊張。2015年底,鈺誠系經營中的異常現象被警方及金融監管部門所察覺。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2015年12月初,公安機關抓獲丁寧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同時,凍結涉案公司及人員大量銀行賬戶。2016年1月14日,北京檢察機關對丁寧以涉嫌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及其他犯罪做出批準逮捕決定。此外,與此案相關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目前,案件尚在偵查中。辦案民警表示,該案案情非常復雜,偵查工作任務十分艱巨。辦案民警介紹,鈺誠公司的分支機構遍布全國,而且公司管理極其混亂,會計賬簿極其混亂,資金被丁寧等人隨意支取,這些都給調查取證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
?辦案民警還介紹,案發前鈺誠系有關犯罪嫌疑人故意轉移虛假項目合同等證據,以逃避調查。公安機關近日發現,案發后,鈺誠系相關人員又將1200余冊證據材料,裝滿80余個編織袋,掩埋在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郊外6米深的地下。專案組動用兩臺挖掘機,歷時20余個小時,才將其挖出。
?鈺誠系解碼
?五金、機器設備銷售是鈺誠系早年的主業,也是丁寧賴以起家的產業。1997年,丁寧之父丁延柏出資15萬元成立巖柏封鎖廠,注冊地在安徽蚌埠。
?作為家庭式小型工廠,巖柏封鎖廠早年以生產鐵路鉛封為主。1999年,年僅17歲的丁寧休學后在封鎖廠任推銷員。次年,丁寧利用互聯網為工廠帶來300多萬的銷售額,賺取人生“第一桶金”。
?2005年,丁寧重組巖柏封鎖廠,成立鈺誠五金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誠五金),注冊資本2000萬,年僅23歲的丁寧出任董事長,經營范圍為機械設備、五金銷售。2011年,丁寧又出資1000萬,成立蚌埠市鈺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誠新材料),經營范圍為新材料、化工產品銷售。
?丁寧供述,這是鈺誠系企業中少有的能產生經營利潤的兩個企業。他供述稱,兩個企業近年的收入都在2億左右,利潤在2000萬左右,但這一說法尚未得到審計數據的印證。
?另一家能產生經營利潤的企業是安徽鈺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鈺誠租賃),三家企業構成鈺誠系重要的盈利板塊。
?鈺誠租賃成立于2012年,為中外合資企業。中方股東為丁寧控制的鈺誠新材料和鈺誠控股,外方股東為丁寧通過其堂弟在澳大利亞成立的GLENWOOD IMPORT AND EXPORT PTY LTD。至此,丁寧開始涉足金融領域,鈺誠系逐步形成。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2014年年末鈺誠租賃資產總額為129.83億,負債總額為103.42億,資產負債率接近80%。經營數據上,2014財年鈺誠租賃主營業務收入3.14億,凈利潤4280.83萬元,是三家企業中創造利潤最多的企業。
?雍磊供述,2014年他還是鈺誠租賃的核心業務主管,他帶領的業務團隊一年能夠為鈺誠租賃創造60%左右的利潤。但2015年初,他被丁寧調到北京,負責e租寶融資項目的制作。
?“丁寧當時對我說,你一年賺1個億算什么,e租寶一天就有4-5個億的投資額。”雍磊回憶稱。
?據下屬介紹,丁寧頭腦靈活。當他了解到融資租賃能掙錢之后,就從實業轉到金融。當了解到P2P掙錢后,試圖將融資租賃與P2P結合,由此創建e租寶。
?e租寶產品設計、線上銷售的主體是金易融(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易融)。該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e租寶則于當年下半年上線,迅速吸收了大量資金。
?通過占用e租寶投資款,丁寧從2015年起在安徽之外乃至境外設立和收購多家公司。其中,收購的公司以線下銷售公司為主。
?張敏供述,這一年鈺誠系收購了大約20家線下銷售公司,設立了大量分公司。“丁寧不希望團隊過于集中,他希望銷售團隊鋪開市場,樹立全國品牌,所以大規模擴張。”張敏說。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鈺誠系關聯公司上百家。在這個產業格局中,位于頂端的是注冊在離岸群島的鈺誠國際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鈺誠國際)。“主要使公司對外有一個統一的公司品牌形象。”丁寧如是供述。
?鈺誠國際形式上屬于“鈺誠系”最頂端的集團公司,在北京、上海、蚌埠等地設立八大運營中心,并下設八大業務板塊。八個業務板主要分為融資項目、e租寶線上銷售、e租寶線下銷售、境外銀行運營、安保及招聘、鈺誠云商、安徽實體經營、東南亞自貿區8大板塊。
?其中,除e租寶線上銷售、境外銀行、鈺誠云商外,其余板塊均有10-40家不等的公司組成。八大業務板塊中,境外銀行、鈺誠云商、東南亞自貿區三個板塊尚未運營,融資項目、e租寶線上銷售、e租寶線下銷售、安保及招聘四個板塊主要公司均圍繞e租寶運行。
?工商登記材料顯示,鈺誠國際并未直接持有鈺誠系國內主要公司股份。丁寧稱,鈺誠國際主要通過協議控股的方式控制境內主要公司。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鈺誠系主要公司股東以自然人持股為主,只有少數公司股東是法人。如前述鈺誠五金、鈺誠新材料、甚至金易融均是自然人股東,丁寧希望通過控制高管運作各公司。
?“大部分自然人股東都是我們公司的核心員工,員工入股的資金實際由公司墊付。” 丁寧供述。
?從公司治理角度講,鈺誠系旗下諸多公司名義控制權(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權(丁寧)分離。一旦控股股東和丁寧產生分歧,公司管理將產生混亂。市場分析人士則指出,因為代銷公司和鈺誠系沒有直接的股權關系,如代銷公司出了事情,鈺誠集團可以借此撇清關系。
?交易模式拆解
?在鈺誠系版圖中,鈺誠租賃處于關鍵的核心節點。在e租寶上線之前,鈺誠租賃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是鈺誠系最重要的收入來源。上線后,鈺誠租賃主要負責找虛假項目,“融資租賃”成了幌子。
?根據e租寶宣傳材料,e租寶主要出售融資租賃項目預債權。其交易模式為鈺誠租賃與項目公司首先簽訂協議,然后在e租寶上以債權轉讓的形式發標融資。融到資金后鈺誠租賃購買項目設備轉租給項目公司,項目公司定期向鈺誠租賃支付租金,鈺誠租賃則向投資者支付收益和本金。
?按照這一業務模式,鈺誠租賃在其中賺取利差,而e租寶則收取平臺手續費,鈺誠系則將之稱之為“A2P”模式。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教授介紹,A2P實質上A是融資租賃公司,借款人一方是融資租賃公司,另一方是公眾。
?“無論A2P還是P2P,都應該是信息平臺,只有一般企業執照,不能吸存不能放貸。”李愛君說,“但很多現有的平臺,都由信息平臺變為信用平臺,因為它們承諾擔保風險,或者出借人的錢打到平臺本身賬戶,平臺形成資金池,無形之中做銀行業務,違反金融管理規定,是非法吸存。”
?鈺誠系部分高管供述,2014年7月21日e租寶上線當天曾對e租寶業務模式進行討論。一些高管對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存款提出疑問。上報丁寧后,丁寧表示要堅決推行這一模式。
?實際運作中,鈺誠租賃與項目公司簽訂的合同大多是虛假合同。雍磊供述,早先丁寧安排專人找一些企業談合作,和這些企業簽訂虛假融資租賃業務合同。融到資后,資金在鈺誠租賃存留,鈺誠租賃則給承租企業1.5%到2%的好處費。
?公安機關初步查證,目前相關承租企業收到的好處費在8億左右。鈺成租賃多位高管供述,隨著e租寶規模擴大,項目量無法跟上。丁寧讓鈺誠國際融資事業一部、事業二部、事業三部主管都去出找項目公司。警方初步調查顯示,項目公司數量在1500家左右。
?“總共加起來有將近10個人左右,就是專門尋找項目公司。”雍磊供述,“他們會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去做,包括去跟別的企業談,借它們的名義去做項目,包括去外地收購一些別人不用的公司,或者去新注冊一些公司。”
?雍磊則根據找來的項目公司材料,“機械化地標準化地”把企業信息填入合同,制作成項目,然后在e租寶平臺上線。他介紹,e租寶只要一天沒有新項目上線,丁寧就會立刻打電話催問。
?據辦案民警介紹,在目前已查證的207家項目公司中,只有1家與鈺誠真實開展了融資租賃業務,融資300萬元,其余均為虛假項目。虛假項目有以下幾種類型:一是“承租公司”真實存在,但融資租賃項目并不存在,或者承租公司確實簽訂了借款協議,但沒有拿到借款;二是鈺誠系未經其他公司許可直接用這些公司的信息制作項目;三是鈺誠系收購其他公司后虛假增資或者新注冊公司,然后用這些公司的信息制作假項目。
?實際上,在案發前,項目公司的異常已經為外界所質疑。此前,第三方機構統計,2015年10月,共有309個借款公司在e租寶平臺上發布借款標。其中94.5%的借款公司在借款之前發生過注冊資本變更。變更前,這些企業的注冊資本平均為154萬元,變更后達2714萬元。
?第三方機構的數據顯示,在309家借款公司中,有302家公司在借款之前發生過法定代表人變更,占比達97.7%。
?增信方式上,鈺誠系發布在e租寶平臺上的產品主要通過企業擔保實現。但這一增信方式亦存在諸多疑點。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擔保公司指向五河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固鎮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蚌埠市龍子湖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三家。
?三家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累計5.08億,按照融資性擔保公司最多擔保金額不超過注冊資本的10倍計算,三家公司的最大擔保金額為50.8億。根據第三方提供的數據,e租寶累計成交超過七百億,遠超最大擔保金額。丁寧表示,三家擔保公司根本無力承擔e租寶平臺的債務履約擔保責任。
?此外,三家公司對鈺誠租賃的擔保形成關聯擔保。工商注冊資料顯示,三家擔保公司的股東和鈺誠系并無直接關聯,但是鈺誠系高管在擔保公司任職。丁寧也表示,鈺誠系控制三家公司的經營,因此三家公司構成鈺誠系的關聯方。
?“很多平臺會引入融資性擔保機構,但如果后者和平臺有關聯關系,對債權人風險很大,實際上也是信用平臺而不是信息平臺,是一種變相的信用平臺。”李愛君表示。
?因為虛假融資項目無法產生真實的收益,為了維持資金鏈不斷裂,丁寧不斷上馬新項目“借新還舊”,并建立資金池。丁寧供述稱,鈺誠系通過占用e租寶資金,積攢了將近一百億的資金用來兌付,建立了一個規模相對比較大的資金池。
?張敏則坦誠,這是典型的“龐氏騙局”。所謂“龐氏騙局”,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制造賺錢的假像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警方初步調查顯示,丁寧及鈺誠系通過多種方式來吸引投資者投資。一是許以高額回報,e租寶上線的項目收益率在9%-14.6%之間,遠高于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e租寶還許諾保本付息,有些產品可以隨時贖回。
?二是鈺誠系花費上億元大量投放廣告,以增加企業曝光度。同時,鈺誠系將e租寶聯合創始人張敏打造成“美女總裁”,制造話題,吸引公眾關注。
?三是包裝公司,增加投資者對鈺誠系的信任。如丁寧在北京核心地段高價購買和租用大量辦公場地,試圖將鈺誠系包裝成一家實力強大的集團公司。
?此外,鈺誠系還在各地設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銷公司,直接向投資人“貼身”推銷。張敏供述稱,客戶看到這么多機構都在同時推薦鈺誠系項目,自然也就對鈺誠更加信任。
?“互聯網金融平臺不能觸犯幾條‘紅線’,不能有資金池、不能自融、不能造假標、不能是龐氏騙局。實際上,e租寶這4個紅線都觸犯了。”李愛君說。
?資金鏈考量
?憑借上述幾條措施,e租寶吸收的投資款在2015年下半年迅速增長。第三方平臺數據顯示,e租寶累計成交超過700多億。但實際上,運營e租寶平臺的金易融公司自成立以來幾乎沒有繳納相關稅收。
?e租寶創始人張敏供述,理論上金易融應該收取中介費。但由于項目虛假,金易融基本沒有收取中介費,并未形成營業收入,因此基本沒有繳納營業稅。
?在收入端,鈺誠系公司中能夠形成盈利的企業僅有鈺誠五金、鈺誠新材料和鈺誠租賃三家。根據相關供述,三家企業所形成的收入不足8億,利潤尚不足1億。
?但在支出端,據警方初步查證,鈺誠系的花銷巨大。顯然,鈺誠系的收入無法覆蓋規模如此之大的支出。對這種現實,丁寧予以認可。警方初步調查顯示,這些巨額支出來自于e租寶吸收的投資款,較大支出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公司經營、人員開支等費用,這筆費用高達80億。e租寶投資款攀升后,鈺誠系主要高管工資迅速上升。丁寧弟弟鈺誠集團董事長丁甸月工資原本是1.8萬,調到北京后月薪漲至100萬。
?此外,廣告費用上億元,用于贈予鈺誠系高管等花銷10億,支付給“承租公司”和中間人好處費8億元。
?另一項較大的支出是80億,主要用于境內投資收購一批回報率較低的項目。警方初步調查顯示,80億主要用于收購魯商保利、安信普華、普洱華強等公司,其中收購安信普華耗資13億。
?丁寧稱這些收購為不良債權收購,他供述稱希望這些投資能夠在兩年左右產生回報,以維系e租寶資金鏈。
?但鈺誠系審計稽核部負責人供述,這些被收購公司要么債務規模龐大,要么夸大公司資產規模和效益,總體而言公司效益并不好。其中,安信普華已于2015年12月22日停止運營,并進入清算程序。
?丁寧在供述時也表示,這些收購項目投資周期太長,與客戶投資贖回時間不匹配,容易造成資金錯配,進而導致資金鏈出現問題。
?雖然丁寧一再強調這些收購的目的是避免資金鏈斷裂,但是因為其所投資項目和在e租寶上推介的項目并不一致,已有明顯的違規之處,更與平臺所應保持的中介身份格格不入。
?事實上, 在被查處前e租寶已發生資金危機,e租寶已經面臨資金鏈斷裂風險。
?早在2015年9月底,張敏曾讓e租寶數據中心提供一個數據分析測算。當時的測算結果顯示,從2016年1月開始e租寶的贖回量是9億,屆時資金將緊張。測算還顯示,此后贖回量逐月遞增。“這個窟窿只會越滾越大,它不是一個良性的發展,它會在一個集中點爆發,賬上沒有資金去還給老客戶,也不能還給新客戶,最終將崩盤。”張敏供述稱。
?案起
?辦案民警介紹,2015年底,公安機關發現鈺誠系經營活動中存在大量異常情況。此后,進一步開展調查。目前公安機關初步查明,鈺誠系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利用e租寶大量吸引投資者投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其主要操作方式為采取重金宣傳造勢、虛構融資項目、許諾高額回報、持續借新還舊。
?同時,鈺誠系將e租寶投資款占用并肆意揮霍,涉嫌非法集資罪。2015年12月初,公安機關通過偵查發現,“鈺誠系”有轉移資金、銷毀證據、高管潛逃的跡象。辦案民警表示,“為避免廣大投資人血本無歸,我們在12月8日統一行動。”
?2015年12月,公安機關對e租寶及其關聯公司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立案偵查,抓獲丁寧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同時,凍結涉案公司及人員大量銀行賬戶。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郭華表示,從e租寶的案件特征看,其通過平臺向社會募集資金,這樣的行為符合非法集資四個特征:公開性、非法性、利誘性、社會性,已達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犯罪要件。
?郭華表示,集資詐騙罪是以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為條件。鈺誠系投資高檔車輛和住宅、向員工給出較高工資、給他人購買消費性物品和財產的行為符合肆意揮霍的特征。
?郭華進一步表示,肆意揮霍將導致財產不能償還,體現非法占有目的。同時,e租寶發虛標,使用欺騙手段,所以又符合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集資詐騙的要點。
?投資者則關心投資款能否收回以及如何收回的問題。業內專家認為,由于非法集資損失已經造成,因此很難滿足追回所有本金的需求,只能按照追贓的情況按比例返還。辦案民警表示,由于此案情況復雜,涉及人員眾多、資金交易量龐大,調查取證工作尤其是核實每名投資者投資和損失情況的工作量極大,案件訴訟及涉案資產處置工作難以在短期內完成。目前,公安機關正在積極查辦該案并與銀監會、人民銀行等部門通力配合,全力追繳涉案資產。
?警方初步調查還顯示,丁寧還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等罪。其中,警方對丁寧住所進行搜查時繳獲槍支狀物4支,經鑒定部門認定其中兩支為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