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廣東網民如果偽造號碼發送信息、開設假冒網站、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將可能面臨1.5萬元罰款以及斷網半年的處罰。昨日,廣東省法制辦網站發布了《廣東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簡稱“意見稿”),在現行條例基礎上增加了對“有償刪帖”等行為的處罰規定。
?偽造運營商、銀行號碼發詐騙短信,刪帖公司靠刪“黑帖”賺“黑錢”……意見稿針對互聯網發展過程中新興的危害行為明確了相應的處罰。
?意見稿規定,違反以上規定,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可以并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給予六個月以內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的處罰;必要時公安機關可以建議原許可機構撤銷許可或者取消聯網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