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何某因在微信朋友圈發布“CHANEL”、“PRADA”、“LV”等奢侈品的假冒商品信息進行銷售被公訴機關提起公訴。昨日(4月1日),此案在浙江省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何某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0元。
老公投資失敗她從朋友圈找到“生財之道”
何某原本是一位全職太太,照顧剛出生不久的孩子。誰知后來老公瞞著她將家里所有的積蓄拿去做投資,不僅沒賺到錢,反而賠掉了家產,夫妻倆還背上了十幾萬的債務。
2013年5月,一個偶然的機會,何某在朋友圈里轉發了一個廣州朋友發的名牌包照片。沒想到這些照片竟然引起了很多朋友的興趣,大家紛紛向何某打聽價格,想要購買。這讓正在為生活煩惱的何某看到了“生財之道”。
何某把自己的想法和廣州朋友一說,兩人一拍即合。于是何某就成了中間“代理商”,通過自己的兩個微信號在朋友圈轉發各大名牌包包、手表和高檔化妝品的信息。接到客戶下單后,何某再把客戶的需求發給廣州朋友,由朋友直接從廣州的生產工廠發貨給賣家,何某則從中賺取差價。
銷售10萬余元假冒商品
直到2013年12月4日被公安機關查獲,何某已經銷售了達10萬余元的假冒商品。公安機關還在何某租住的房子里發現假冒的“贏商網路易威登(專題閱讀)”、“普拉達”牌包包,“香奈兒”牌耳釘,“歐米茄”牌、“沛納?!迸啤ⅰ敖姷ゎD”牌、“萬國”牌手表等24件商品。
取保后突然懷孕最終被輕判
何某歸案后被取保候審,隨后,辦案人員發現何某懷孕了。庭審現場,何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并當庭自愿認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某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繼續銷售,銷售金額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鑒于被告人何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系坦白,又系初犯,有悔罪表現,經審前社會調查符合社區矯正條件,且屬懷孕的婦女,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據此,結合被告人何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終判處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