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掀起的網購狂潮在“雙12”再次發力。不過,與網購越來越火爆幾成正比的是,關于網購的投訴也明顯增多。“今年關于網購的投訴特別多,每天都有幾十起!”南京12315接線員賈靜昨天告訴記者。
來自商務部的數字表明,在2011年5.88萬億元的電子商務交易額中,網絡銷售占到7800億元,而今年上半年網上購物用戶達到了2.1億人。然而,網購因其虛擬環境的信息流與現實環境的物流、價值轉移的時空異步,不可避免地也產生了一系列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
南京市消協去年曾聯合南師大法學院開展“網購消者權益保護現狀實證調查”,其結果顯示,消費者在網購中受侵權經歷的比例高達30%以上。對此,南京市消協王芙蓉解釋:“網絡的虛擬性、流動性、隱匿性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出了新的挑戰,網絡購物中消費者受侵害現象與網購的市場擴容呈‘同步增長’。”
然而,面對網購這一新興事物,相關的法律法規尚未能及時跟進,現有行政執法力量在維權方面存在很大局限。
“網絡主體的多元化,網絡經營的跨區域性,網絡交易的虛擬性,這些都給工商部門的監管提出了新的課題與考驗,僅靠工商部門的一己之力,用傳統的理念和方式進行監管,難以適應網絡經濟的特殊監管要求。”省工商局副局長張振飛坦言,工商管理人員經常面對的情形是,接到消費者投訴,按賣家注冊地址找上門去,卻發現根本沒有該賣家;接到的是南京消費者投訴,而賣家是廣東的,南京的工商管理部門難以“異地管轄”;由于網絡交易的虛擬性,有時候執法人員要找到執法證據也并非易事。
這樣的苦惱,并非工商管理部門一家獨有。
南京市雨花臺區司法機關去年曾辦理一起“假淘寶釣魚網站詐騙案”,在全國司法界引發激烈論辯。外地犯罪分子利用假淘寶網站,對包括南京在內的全國各地消費者實施詐騙,南京的司法機關到底有沒有權力管轄?南大法學院教授邱鷺風昨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南京雨花臺區司法機關因有被害人在本區報案而最先受理,并將QQ聊天記錄等電子證據作為執法依據,應該說在全國也是創新嘗試。但從法律層面講,對于跨區域的網購維權,目前仍缺乏有效、完善的法律保障。”
事實上,為提升對網絡交易的科學監管水平,近年來,我省工商管理部門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前年初,建起了全省統一的網絡商品交易監管服務平臺;去年,江蘇在全國率先發放營業執照電子副本,目前全省已有1000家重點網站“亮照經營”;今年12月6日,在蘇浙滬三省市工商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成立了跨區域網購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簽約建立包括“信用信息共建共享”、“違法案件協助查辦”等一系列合作機制。
而在邱鷺風看來,“除了完善與網購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全國性的聯動執法體系更是一項緊迫任務。”她告訴記者,在美國,每個州的內部貿易糾紛由本州的相關部門負責,同時還設有“聯邦貿易委員會”、“聯邦法院”等部門,專門負責處理跨州的貿易糾紛。她建議,“工商管理總局可以專門設立一個部門,專司跨省網購糾紛,或者通過立法授權,強制要求網商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在接到異地工商部門投訴后必須配合查處。另外,公檢法、質監等相關部門,同樣依此類推行使執法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