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沈陽專電(記者初杭)網絡團購電影票或餐券,大部分團購網會標明兌換期限。一旦過期,消費者就算沒有兌換電影票或餐券,也會被告知,“過期未消費預付款不退”。對此,遼寧省工商局近日提醒,團購網站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銷售團購商品或服務,不得設定過期未消費預付款不退或限定款項只能退回網站賬戶等限制。
“團購網提供的電影票或餐券,只是一個低價折扣資格,還未發生真實消費,就算過期也應對消費者退款。‘過期未消費不退還預付款’屬于霸王條款,應嚴格禁止。”遼寧省工商局市場規范處負責人表示,團購網站經營者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或者服務,應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質量、價格等主要信息,并在合同中列明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退款條件、售后服務等內容。團購網站經營者不得以電子合同格式條款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減輕、免除經營者義務、責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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