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凌晨,瀏覽京東商城的多位網友發現,網站上出現了包括 “紹興櫻花古城浪漫游住開元名都大酒店自由行”、“辛夷花、藥王谷踏青賞花行”等在內的多款1元團購旅游產品。如此低價迅速引發搶購。兩張團購頁面的截圖顯示,兩項產品的團購數量總計超過1萬人次。然而,京東回復稱,上述團購信息為無法執行的測試信息,并對此表示歉意。
不過,京東的回應和道歉并未得到所有參與團購者的認同。到前晚為止,已有100多名參與團購的消費者加入了名為“投訴京東維權群”的QQ群。網友“阿呆”表示,目前京東通過客服口頭承諾每個賬號賠償價值20元的優惠券,如果團購者同意這個賠償,就在客服處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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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永健認為,京東既然在網上推出了相關團購頁面,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說等于向消費者發出了要約,消費者對團購產品付款成功后,這一合同就成立了,“京東應該履行合同。至于合同本身包含的具體內容由于之前并未具體約定,可由雙方協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