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陳某訴稱,2011年2月11日10時左右,其計劃在當當網上購買多本圖書,在瀏覽《專利審查指南2010》一書時發現標價為78.2元,遂決定購買。因臨時有事,便將購書清單及網站賬號密碼交給同事代為購買。當日11點左右,其查閱訂單時發現《專利審查指南2010》的付款價格為102元,他當即重新進入網站頁面,發現網站標價仍為78.2元,但點擊進入付款界面時,價格自動變為102元。
??? 陳某認為,被告經營的售書網站作為一家互聯網銷售企業,其銷售的書籍標價欄中對應的價格在各個網站頁面中都應當明確統一。消費者依據標價頁面提供的價格作出購買決定,最后需要支付的價款卻遠遠高于標價,這顯然屬于價格欺詐行為,被告理應退還頁面差價,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之規定給予賠償,同時賠償原告因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為此,陳某提出訴訟請求:被告返還多收購書款23.8元并賠償書價的一倍102元;賠禮道歉;向原告支付相關公證費、誤工費及交通費2020元。
??? 目前,此案在進一步審理中。《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