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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快遞服務已與廣大市民的工作、生活密不可分。但消費者在收取快件時,快遞行業“先簽字、后驗貨”的行規,導致了大量消費糾紛的出現。昨日,銀川市興慶南區消費者協會發布消費提示:消費者收到快遞貨物時,如果商家或快遞員不讓先驗貨后簽字,應拒絕簽收;發現貨物有損毀或貨不對等問題時,可以拒絕付款。
??? 近日,市民趙女士就遭遇了銀川某快遞公司”先簽字、后驗貨“的行規。消費者趙女士6月21日在網上購買了一臺價值400元的“掌上電腦”,在郵購等待中趙女士還對如此便宜的“掌上電腦”產生過懷疑,但商家打出的驗貨后如有不實可退貨的承諾,又打消了她的疑問。待快遞公司送貨上門后,趙女士欲打開郵件查驗電腦時,快遞員稱公司規定“先簽字、后驗貨”,無奈,趙女士只好先簽了字后查看,可原來400元購買的“掌上電腦”只是一個帶鍵盤的模型機。氣憤的趙女士和網絡商家及快遞公司理論多日無果,遂向消協投訴。經消協人員調查情況屬實,但網購投訴目前解決難度很大,該商家游擊式的店鋪、快遞公司的行規等為該投訴的解決設置了重重障礙,最后趙女士放棄了投訴。
??? 對此,消協工作人員表示,“先簽字,后驗貨”屬違法性條款,對消費者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消費者有權拒絕。本報記者? 寇莉蘋